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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房涨价卖房中途毁约 为赚15万差价倒赔近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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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财经看点网 骰子】学区房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直接与孩子的学校选择挂钩,这也使得学区房的价格波动较普通房屋更为显著。

去年4月,潘某与梁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商定以220万元的价格将一学区房出售给梁某并约定好了各种违约条件。签协议后一周,潘某单方面违约,声称除非客户一次性付清全款,否则房子将不予出售。4月14日,鉴于学区房涨价,潘某擅自将房子加价15万放在另一平台出售。此后,潘某强势回应中介房子不再出售。

5月底,梁某一纸诉状将潘某告上法庭,潘某的房子被法院查封。2022年初,潘某上诉,但其提供的证据不仅没有证明自己的观点,反而坐实了自己坐地涨价、单方面违约的事实。最终,为了15万元的学区房差价,潘某赔偿的各项费用合计近20万元。


猪油蒙心潘某单方面违约

2021年4月1日,在中介的介入下,潘某与梁某就徐州市云龙区一房产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协议规定房屋售价220万元整,房款支付按照首付加贷款的方式(付部分房款,剩余部分乙方申请贷款支付;首付加贷款总额等于总房款)进行。此外,合同还协定了3.3万元的中介费及20万元的违约金。

按照行业规定,房产中介郭某邀请买卖双方分别宣读了整个合同,并对整个签订过程进行了录音。合同签订后,梁某支付给了潘某1万元定金。

合同签订后十几天,其他中介却找到郭某向其索要潘某房屋的钥匙。对此,郭某十分不解:“我说房子已经卖了你怎么还要,他说是房主让来拿钥匙看房的,我给潘某打电话才知道潘某不愿意卖了。”一番询问之下,潘某以房子欠下银行贷款没钱还贷为由,向中介及梁某说明了情况。

已经签订了房产合同,不卖房即意味着潘某单方面违约,梁某可因此获得合同约定的20万赔付。然而梁某却有情有义,思索再三,同意替潘某偿还银行贷款。但没成想梁某的侠义之举,并没有换来潘某的浪子回头,期间潘某始终拒绝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并表示房子她不卖了

对此,中介郭某举证:“签完合同后我们告诉潘某一个月左右去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之后银行通知潘某能还款了,我们三方一起到银行还款。因为向银行要求提前还款必须要房主本人申请,什么时间也只有房主本人知道。我们一直没接到潘某通知我们还款的信息,我们多次联系潘某让她去银行申请还款,微信上也告知了,潘某就是不去,她的回答就是不卖了。”


原形毕露潘某真要求浮出水面

临近双方约定的房屋过户日期,潘某仍不松口,拒绝出售房产。不过伴随中介的介入,潘某也不再以银行贷款为借口,转而露出自己的真正面目:她要求买方梁某在五月底前拿出220万一次性全款买房。

潘某的这一要求自然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同协定,对于这一无理取闹的请求,中介郭某不仅明示其无凭无据,并通过微信聊天义正词严地告知了潘某违约的后果。

“潘某大姐,你好。我刚给你打过电话了。友情提醒,买卖双方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你才能尽快拿到钱。签合同当时也给你全部念了。你自己也仔细看过合同了,双方才签的合同。签合同时我也进行了电话录音。你刚才电话说,到现在还没有去银行申请提前还贷。你自己拖的时间,造成过户时间推后,你自己负责。签合同时写明了客户是贷款买房,你现在想让客户拿全款买房是不现实的。如果不遵守合同,违约方将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律师将会要求法院查封房产,进行法律诉讼。违约方将承担违约金20万元、诉讼费、律师费、中介费3.3万。法院判决以后拒不履行的,将会被法院列为老赖,子女未来不能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以后法院将强制执行,通过拍卖房产赔付。建议慎重考虑,尽快履行合同。我们现在电话短信全都通知你了,很多时候你还不接电话,我们只能说,是不是履行合同你自己看着办,可以随时给我们回话。”

尽管如此,潘某仍坚持全款购房的底线,并认为签署合同时正是中介郭某误导了自己,使自己没有坚持全款的初心。

此后,在合同约定的5月18日过户前后,潘某曾先后三次申明自己的房子已经不再出售,并要求中介郭某不要再联系自己。


一房两卖潘某坐地涨价

而在另一方面,梁某也没有闲着,她同时发现了潘某一房两卖的铁证。

在双方交易外的另一网络售房平台,梁某发现了潘某正挂牌出售自己已下定金的房产。根据宝泰房产中介跟进记录记载,“2021-4-14说价格235万元了。2021-4-15还没有解约,说随时可以解。……2021-5-8红袖那边客户还没有解约。……2021-5-24房子在卖的。……2021-6-19红袖纠纷还没处理好。2021-7-4月底可以解决好……2021-7-4钥匙在,继续出售。”

2021年7月12日,梁某前往另一中介公司询问案涉房屋出售情况,为了留下确实可信的证据,梁某全程保持录像,在拍摄的录像中,可以看到该中介明确案涉房屋仍在挂牌出售,售价235万元。

由于案涉房屋为当地学区房,其涨幅也较为明显。对此,梁某出示了网络售房平台出售房屋的房价截图,中介郭某也对其表示赞同:“紫金奥林花园的房价2021年4月最高28000、29000元多,最便宜的23000元多,梁某想买的这种户型大概26000元左右。2021年6月涨得不多。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房价涨了大概一千多元一平方米,一房一价,多数都涨了一千多元一平方。现在房价最便宜的顶层23000元多,最贵的30000元左右。”

一审判决时,法院也对梁某和郭某的说法予以采纳,判决潘某赔偿梁某此间损失也即10万元。对此判决,潘某难以接受,并提起反诉。二审期间,潘某提交了三份涉案小区房价走势及单价截图打印件,分别来源于贝壳找房、58同城、安居客网站,想要证明涉案房产并不存在梁某和郭某所言的高涨情况。同时,潘某认为从其提供的证据中可以看出涉案房屋房价实际一直处于下跌的状态。

但令潘某没想到的是,她此举正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其不仅没有证明自己的观点,反而坐实了自己坐地涨价、单方面违约的事实。

梁某认为,一方面三份证据均是打印件,其真实性尚存异议。此外,从潘某提供的价格走势图看,正是2021年4月份房价最低,而潘某通知和明确表示房子不卖的5月、6月、7月份,房价连续上涨达到了顶峰,实际房价当时达到了27000一平方米左右,更能证明潘某所述不实。


最终,潘某的上诉不仅失败,还需要额外支付诉讼费3400余元,梁某的二审律师费6000多元。而在此前,法院一审判决不仅查封了潘某的涉案房产,同时要求潘某偿还梁某定金一万元、已支付的中介费3.3万元,赔偿对方违约金10万元,律师费25000元。再算上一审的诉讼费和潘某的律师费,两轮官司下来,潘某损失少则20万。

在经历一番坐地涨价、一房两卖后,潘某不仅为官司付出了大量时间精力,而且其房子还滞留了近一年。就算最终潘某如愿以235万元的价格将房产加价卖出,细算下来,其收益已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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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转载稿件如有侵权,请与我方联系删除;邮箱:daogecaij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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